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10;2
B、10;3
C、15;2
D、15;3
A、10;2
B、10;3
C、15;2
D、15;3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 C、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E、有限责任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A、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B、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D、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A、A.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B.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C.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D.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