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对居住困难户进行认定,并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及其人数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A、区(县)人民政府
B、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C、房屋征收事务所
D、区(县)住房保障机构
A、区(县)人民政府
B、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C、房屋征收事务所
D、区(县)住房保障机构
A、A.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理 B、B.已实施的部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理,未实施部分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理 C、C.继续沿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D、D.自行选择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理
A、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半征收契税 B、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C、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D、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