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适用于大额支付系统的()。
A、参与者和监管者
B、运行者和监管者
C、参与者和运行者
D、参与者、运行者和监管者
A、参与者和监管者
B、运行者和监管者
C、参与者和运行者
D、参与者、运行者和监管者
A、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借记业务及人民银行规定金额以下的贷记业务,批量发送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B、小额支付系统的支付业务信息以批量包的形式传递和处理 C、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 D、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其系统工作日为自然日,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