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个人代收付业务开办前,业务主办行应与委托单位签订代收付协议书,协议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等。
A、协议各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B、业务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实施方式
C、协议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D、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
A、协议各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B、业务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实施方式
C、协议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D、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
A、A.须为单一客户,不得在成都市辖内一级支行多头贷款 B、B.企业结算无须在贷款主办行办理 C、C.企业结算须在贷款主办行办理 D、D.企业各种代收费业务、咨询、项目评估、财务顾问等业务须由贷款社办理 E、E.企业各种代收费业务、咨询、项目评估、财务顾问等业务无须由贷款社办理
A、若集团母公司所在地分行与该集团核心企业有授信业务,主办行原则上指定为母公司所在地分行 B、若集团母公司所在地分行与该集团一般企业有授信业务,而其他分行与该集团母公司有授信业务,主办行原则上指定为与该集团母公司有授信业务的分行 C、若集团母公司所在地分行与该母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均无授信业务,主办行指定为与该集团母公司有授信业务的分行 D、以上全对
A、母公司所在地分行 B、当母公司所在地分行不能取得集团合并报表时,应指定为能够取得集团合并报告的分行 C、应在征求辅办行意见后,再行确定主办行 D、由母公司所在地分行指定主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