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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自行车链条磨损严重后,易产生跳齿或拖链现象。

更多“自行车链条磨损严重后,易产生跳齿或拖链现象。”相关的问题
第1题

A、电机功率过大  B、轧辊错位造成  C、链轮对中性破坏  D、链轮、链条严重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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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A、公共汽车,出租车行车可以停放在此  B、公共汽车,电车行车可以通过  C、公共汽车,电车行车专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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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A、人们认为骑行车可能遭致的风险高,而且对骑行车相当熟悉;一般人不太了解核能风险,而且核能风险一旦发生不会造成巨灾损失  B、人们认为骑行车可能遭致的风险低,而且对骑行车相当熟悉;一般人不太了解核能风险,而且核能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巨灾损失  C、人们认为骑行车可能遭致的风险高,而且对骑行车相当熟悉;一般人了解核能风险,而且核能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巨灾损失  D、人们认为骑行车可能遭致的风险低,而且对骑行车相当熟悉;一般人了解核能风险,而且核能风险一旦发生不会造成巨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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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A、磨粒磨损  B、粘着磨损  C、疲劳磨损  D、腐蚀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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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简答题] 2016年4月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4日至2016年6月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月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6月4日。4月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月9日、4月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月16日、4月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月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月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月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月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月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月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月30日付款交货。5月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月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月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取得已受领行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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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简答题] 2016年4月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4日至2016年6月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月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6月4日。4月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月9日、4月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月16日、4月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月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月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月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月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月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月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月30日付款交货。5月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月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月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中止履行向丁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的义务,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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