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与解除的主要条件()
A、公共利益的需要
B、双方协商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C、由于一方的违约,使合同没有必要履行
D、土地灭火
A、公共利益的需要
B、双方协商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C、由于一方的违约,使合同没有必要履行
D、土地灭火
A、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B、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出让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C、土地出让人在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D、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A、出让土地使用权人抵押权利的,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完成土地的投资开发和利用 B、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一样,不得单独设定抵押 C、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同时设定抵押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有关人民政府备案 D、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抵押,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A、取得出让方的同意,并相应补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B、取得出让方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C、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相应的调整 D、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