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遗失,()
A、A.可以挂失补发
B、B.不受理挂失,但可以补发
C、C.不受理挂失,不予以补发
D、D.可以挂失,但不能补发
A、A.可以挂失补发
B、B.不受理挂失,但可以补发
C、C.不受理挂失,不予以补发
D、D.可以挂失,但不能补发
A、机构信用代码遗失说明 B、机构信用代码证遗失的需提交机构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携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携带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证明) C、单位授权书 D、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E、《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
A、客户遗失存款介质,可选择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临时挂失止付手续 B、客户遗失存款介质,可选择通过自助设备办理临时挂失止付手续 C、客户遗失存款介质,可由存款人或代理人到同一法人农合机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临时挂失手续 D、客户遗失存款介质,可由存款人或代理人通过同一法人农合机构电子渠道办理临时挂失手续
A、A.对核准类账户销户必须收回开户许可证正本,不能交回的必须出具遗失证明(登报作遗失声明和承诺书)。 B、B.基本存款账户因“转户”销户的,销户申请书上应正确填写“转户销户”。 C、C.对于基本存款账户非转户原因销户的,应要求存款人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存款人密码,在基本户开户行打印《已开立结算账户清单》,清单反映无其他辅助类账户的,再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销户。 D、D.如存款人密码遗失,无法打印《已开立结算账户清单》的,存款人可直接或通过基本户开户行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密码重置。
A、存款人预留印鉴时应遵循柜台办理原则,整个过程须在有效监控范围内。空白印鉴卡交与客户加盖后应在三联空白印鉴卡骑缝处加盖账户管理业务公用章。 B、开户银行在受理印鉴变更业务时,应同时收回原印鉴卡片(存款人留存联),连同原印鉴卡片其他联次,加盖注销戳记并批注注销日期后不迟于第11个工作日(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已注销的印鉴卡片与相关变更资料一并归入账户资料中保管。 C、遗失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出具司法部门证明。 D、遗失有权签字人个人名章的,应出具个人遗失申明。 E、因单位公章遗失无法在上述证明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
A、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行出具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情况书面说明、挂失及作废登报声明、书面申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B、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时,应向开户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签章的式样等相关证明文件 C、个人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印章或更换签字人时,应向开户行出具经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个人身份证件,开户行应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并凭此办理预留银行签章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