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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雇某和白某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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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答题] 、董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南国风味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2005年12月,饭店经营利润9000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了分配。2008年后,董要出国,抽走了自己10000元出资,在未得到其他两人同意情况下,声明退伙。、自经清查账目,发现饭店此时已经亏损3000元,饭店继续经营,到了2008年10月亏损达到5000元。此时凰二人经协商,宣告该合伙企业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4000元和2000元商品,但二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未做处理。企业债权人望月食品有限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消息,便找到董索取5000元欠款,董声称自己已经退出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食品公司又找到说三人按比例分摊债务,自己投资占企业1/6,所以只能负责赔偿公司部分债务。食品公司只好找到,要求自对债务进行清偿:,还债应该是三个人事,三个人都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其他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企业分得商品进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食品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本案中,董退伙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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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A、、董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南国风味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2005年12月,饭店经营利润9000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了分配。2008年后,董要出国,抽走了自己10000元出资,在未得到其他两人同意情况下,声明退伙。、自经清查账目,发现饭店此时已经亏损3000元,饭店继续经营,到了2008年10月亏损达到5000元。此时凰二人经协商,宣告该合伙企业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4000元和2000元商品,但二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未做处理。企业债权人望月食品有限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消息,便找到董索取5000元欠款,董声称自己已经退出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食品公司又找到说三人按比例分摊债务,自己投资占企业1/6,所以只能负责赔偿公司部分债务。食品公司只好找到,要求自对债务进行清偿:,还债应该是三个人事,三个人都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其他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企业分得商品进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食品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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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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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A、合伙人之间达成协议自愿解散  B、合伙企业破产  C、合伙人之一破产时并不使合伙企业解散  D、合伙期限届满宣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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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A、乙、丙可以继承甲财产份额,但不能成合伙人  B、乙、丙因继承甲财产份额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C、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有限合伙人  D、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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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A、乙、丙可以继承甲财产份额,但不能成合伙人  B、乙、丙因继承甲财产份额而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C、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有限合伙人  D、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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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A、甲对入伙前合伙企业2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入伙后至合伙企业解散时新增6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对合伙企业解散后尚未清偿全部8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甲对担任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新增1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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