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B、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C、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D、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A、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C、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 D、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 E、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
A、前期物业管理期限是指从首户业主入住起至全体业主与建设单位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止; B、《办法》实施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确定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并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服务费用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并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C、业主应当积极成立业主大会,及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物业共用部分的查验和交接; D、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物业项目,已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前期物业管理期限是指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到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