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要求,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
A、70
B、80
C、90
D、100
A、70
B、80
C、90
D、100
A、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B、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C、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D、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A、设有应急照明,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低于1.0 B、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发光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C、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不应少于30min
A、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对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检查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等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的部位及场所是否设置,照明灯具的完好情况; B、测试应急照明灯具的故障按钮,检查其蓄电池或备用电源的状态; C、拔下应急照明灯具的插头,检查其是否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电源; D、测试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
A、户内变电站、户外变电站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消防水泵房和建筑疏散通道应设置应急照明。 B、地下变电站的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继电器室、消防水泵房、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 C、地下变电站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设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D、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0.51x,继续工作明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
A、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Lx; B、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C、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当正常光源变暗后,应自发光,其亮度应符合GB15630-1995第6.10.4.3条的要求; D、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