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题
用户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搜索其它题目:
搜题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多项选择题】

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符合法律规定有()。

A、A.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

B、B.借款年利率为6%

C、C.借款期限为2年

D、D.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

E、E.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合同

更多“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符合法律规定有()。”相关的问题
第4题
[简答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一人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 2015年1月,借款期满,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银行以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公司厂房权;要求李某在抽逃100万元出资本息范围内向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约定了“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该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债务人是公司,自己不应当向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公司、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公司、陈某与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顺序作出特别约定。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简答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一人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 2015年1月,借款期满,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银行以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公司厂房权;要求李某在抽逃100万元出资本息范围内向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约定了“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该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债务人是公司,自己不应当向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公司、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公司、陈某与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顺序作出特别约定。李某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简答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一人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 2015年1月,借款期满,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银行以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公司厂房权;要求李某在抽逃100万元出资本息范围内向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约定了“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该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债务人是公司,自己不应当向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公司、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公司、陈某与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顺序作出特别约定。陈某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简答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一人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 2015年1月,借款期满,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银行以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公司厂房权;要求李某在抽逃100万元出资本息范围内向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约定了“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该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债务人是公司,自己不应当向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公司、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公司、陈某与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顺序作出特别约定。陈某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简答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一人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 2015年1月,借款期满,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银行以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公司厂房权;要求李某在抽逃100万元出资本息范围内向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约定了“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银行所”,该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债务人是公司,自己不应当向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公司、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公司、陈某与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顺序作出特别约定。陈某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A、银行支付给企业款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该企业20万元  B、银行支付给企业款项是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企业计算利息时候依旧是按照20万元贷款金额来计算  C、银行支付该企业款项是符合法律规定企业在计算利息时候是按照19万元来计算所需要支付利息  D、银行支付该企业款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该合同无效  

点击查看答案
客服
TOP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