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主办部门负责对制度以及对适用制度的问题提供解释,并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开展制度维护工作,属于以下哪一项项制度管理机制()
A、A.制度规划
B、B.制度解释与咨询
C、C.制度后评价
D、D.制度管理
A、A.制度规划
B、B.制度解释与咨询
C、C.制度后评价
D、D.制度管理
A、主办部门制度起草完成后,应根据制度涉及的范围,确定需要会商的部门 B、会商部门应在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对涉及部门的适用和实施等方面提出会商意见 C、制度主办部门和会商机构应充分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有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以主办部门的意见为主 D、下位制度的制定应当征求上位制度制定部门的意见
A、制度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兴业银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 B、制定制度的基本条件尚未成熟的 C、简单重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兴业银行制度内容的 D、制度的结构和内容存在重大缺陷的;制度主办部门未会商相关部门的
A、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起草的,在提交法律与合规部门审核时只需其中任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署即可 B、法律与合规部门审查后应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制度主办部门应根据法律与合规部门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C、法律与合规部门根据职责或权限制定的制度,在完成制度起草、制度会商后报办公综合部门形成报批的制度草案及起草说明 D、经法律与合规部门审查,制度主办部门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的制度草案及起草说明
A、各级法律与合规部门在开展职权范围内的制度审查工作时,遇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法律与合规部门申请协助审查 B、提交法律与合规部门审查的制度送审稿,应当由制度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法律与合规部门一般应在收到制度送审稿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的法律与合规性审查 D、经法律与合规部门审查,制度主办部门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的制度草案及起草说明
A、对于以电子邮件或OA部门通知等方式下发的通知,如涉及规范性管理要求的,应仅限于对现行制度进行强调或解释,不得用于制度制定、修订、补充和废止 B、总行各部门、各分行应在每年年初向总行法律与合规部报送本机构本年度的制度规划 C、制度主办部门原则上应仅针对部门主办的制度发布补丁类规范性文件,不得直接对上位制度进行补充或修订。每项制度对应的补丁类规范性文件不应超过3个 D、补丁类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有效期为两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A、纳入年度制度规划的制度制定、修订,无须立项 B、制度主办部门和会商机构应充分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对有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制度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观点,并做出必要的说明,一并报送审批 C、法律与合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D、兴业银行鼓励制度试行,试行期限根据制度主办部门需要确定
A、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B、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进行审定 C、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D、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审定
A、有利于制度主办部门及时进行制度梳理和清理 B、有利于统筹规划兴业银行下一年度的制度建设 C、有利于各部门通过制度后评价,出台必要的新制度、修订现行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 D、健全兴业银行制度体系并方便各部门在下一年度有计划地开展整章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