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B、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承包人应重新计量 C、发包人在未通知承包人且承包人未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现场计量核实,计量结果有效 D、承包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但未派人参加现场计量核实,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有效
A、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B、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承包人应重新计量 C、发包人在未通知承包人且承包人未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现场计量核实,计量结果有效 D、承包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但未派人参加现场计量核实,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有效
A、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 B、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C、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D、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E、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14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15天起暂停施工
A、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核对完毕。 B、发包人应在批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14天内,向承包人按不低于计量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 C、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量报告后14天内核对已完工程量。 D、发包人应在计量工程量前48小时通知承包商按时参加核实。
A、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B、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讲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经发包人认可 C、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 D、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办理支付
A、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通知 B、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承包人应在事件终了后立即提交索赔报告 C、承包人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D、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A、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提交 B、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核实确认 C、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不支付,第29天起支付拖欠款利息 D、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不支付,承包人可以催告;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将工程折价、拍卖,承包人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