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
A、30个月
B、20个月
C、18个月
A、30个月
B、20个月
C、18个月
A、在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未写明国际申请号 B、在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未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宽限费用的 C、在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未提交外文的原始的国际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文译文的 D、在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未提交译文的更正文本的
A、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受理该申请的国家 B、在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优先权文本 C、从申请日起二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同时缴纳优先权费 D、申请人对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是相同主题作出说明
A、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要求外国优先权 B、自外观设计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要求本国优先权 C、要求外观设计的外国优先权,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应向专利局提交优先文本 D、要求外观设计的本国优先权的,优先权文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自行制作
A、有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的18个月公布,以优先日作为申请日起算 B、分案申请,不是以递交日作申请日,而是以母案的申请日作为分案申请的申请日 C、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作为申请日起算计算专利保护期限 D、有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三年期限,以优先权日作为申请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