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收入哪些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所得
B、出租包装物所收取的租金
C、企业所取包装物的押金,逾期仍未返还给买方
D、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补贴
A、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所得
B、出租包装物所收取的租金
C、企业所取包装物的押金,逾期仍未返还给买方
D、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补贴
A、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C、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D、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减去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B.利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C.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E.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A.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B.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C.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D.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股息、红利所得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租金所得按收入总额减除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支出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