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国债利息收入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C、接受捐赠收入
D、销售货物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C、接受捐赠收入
D、销售货物收入
A、企业从事中药材的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B、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C、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D、企业从事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的所得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A、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B、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贫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C、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所得,年净收入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D、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A、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B、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C、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处理
A、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10%计入收入总额 B、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C、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可以由地方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D、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B、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C、企业将国债持有至到期,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D、企业将转让国债的价款全额作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计税
A、在缴费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账户积累资金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养老金领取时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B、缴费时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5%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利息收入及养老金领取时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C、缴费和养老金领取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利息收入征收利息税 D、缴费时和利息收入均免征个人所得税,领取养老金时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A、国债利息收入 B、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C、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其他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D、企业持有2013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E、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A、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B、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