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超过()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可认定为呆账。
A、A.一年
B、B.二年
C、C.三年
D、D.五年
A、A.一年
B、B.二年
C、C.三年
D、D.五年
A、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金融企业债权 B、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C、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D、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A、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B、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C、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A、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B、B.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C、C.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D、D.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A、借款人和担保人已经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然未能归还的贷款 B、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 C、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获保险补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D、借款人死亡,以其遗产未能还清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