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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简答题】

孙某与王某系夫妻,他们与白某住在同一栋筒子楼里。两家人经常为生活中的琐事发生矛盾和争议,原告白某起诉称:某日下午,孙某与王某趁楼内其他住户上班不在家的机会,手持棍棒冲进公用厨房殴打正在忙碌的自己。故自己拿起菜刀准备自卫,但被孙某迅夺过菜刀,与其妻王某将自己的手按在切菜板上,将其左手无名指尖切下了一小截。白某立即前往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以邻里纠纷为由并未立案,原告在派出所干警的劝说下前往医院治疗。随后,原告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并提交了派出所报案证明、医院门诊病例、医药费单据、断手指一截以及伤残左手等作为证据。被告在答辩中承认当日纠纷发生的事实,但否认原告手指为其切断。法院因原告无法举出录像式的证据证明其手指为被告切断,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该如何评价法院对此案事实的评价?

更多“孙某与王某系夫妻,他们与白某住在同一栋筒子楼里。两家人经常为生活中的琐事发生矛盾和争议,原告白某起诉称:某日下午,孙某与王某趁楼内其他住户上班不在家的机会,手持棍棒冲进公用厨房殴打正在忙碌的自己。故自己拿起菜刀准备自卫,但被孙某迅夺过菜刀,与其妻王某将自己的手按在切菜板上,将其左手无名指尖切下了一小截。白某立即前往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以邻里纠纷为由并未立案,原告在派出所干警的劝说下前往医院治疗。随后,原告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并提交了派出所报案证明、医院门诊病例、医药费单据、断手指一截以及伤残左手等作为证据。被告在答辩中承认当日纠纷发生的事实,但否认原告手指为其切断。法院因原告无法举出录像式的证据证明其手指为被告切断,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该如何评价法院对此案事实的评价?”相关的问题
第1题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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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A、根据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继承了李的遗产,并登记结婚,是合法的行为  B、对于李已经被继承的财产可以判决归李所有  C、李回到家乡,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应当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D、李重新出现后,要求离婚,自己恢复夫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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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简答题] 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过世后张随儿媳李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张和李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和李方表示同意。王乙遂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取得房屋后,又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有一笔可向赵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亲威,曹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好友,曹一直未向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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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简答题] 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过世后张随儿媳李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张和李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和李方表示同意。王乙遂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取得房屋后,又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有一笔可向赵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亲威,曹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好友,曹一直未向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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