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B、B.高层建筑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C、C.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 D、D.高层建筑采用自备发电机作备用电源时,可不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A、A.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B、B.高层建筑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C、C.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 D、D.高层建筑采用自备发电机作备用电源时,可不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A、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Lx; B、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C、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当正常光源变暗后,应自发光,其亮度应符合GB15630-1995第6.10.4.3条的要求; D、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
A、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对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检查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等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的部位及场所是否设置,照明灯具的完好情况; B、测试应急照明灯具的故障按钮,检查其蓄电池或备用电源的状态; C、拔下应急照明灯具的插头,检查其是否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电源; D、测试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
A、控制室、屋内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及屋内主通道等处,应装设事故照明 B、事故照明专用标志清楚 C、事故照明能正常开启,照度满足运行要求 D、事故照明控制开关位置设置合理,标标志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