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制定颁布。
A、商务部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C、海关总署
D、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A、商务部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C、海关总署
D、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A、从事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 B、从事法定检验外商业性委托检验 C、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可接受相关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D、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进出口商品检验
A、A.取消了以前规定中外检验鉴定公司不得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检验鉴定机构的规定 B、B.取消了以前规定中外商投资进出口检验鉴定公司需30万美元的注册资金的要求 C、C.该办法是2003年制定颁布的 D、D.出台该办法是贯彻《商检法》,依法行政的需要
A、进出口商品的监视装载和监视卸载 B、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的检验鉴和货载衡量 C、装载出口商品的船舶、车辆、飞机、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鉴定 D、进出口商品的积载鉴定、残损鉴定、载损鉴定和海损鉴定
A、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 B、申请设立检验鉴定机构的中资检验鉴定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大型企业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C、申请设立外商独资检验鉴定机构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设立申请 D、申请设立中外合资检验鉴定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应当向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