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于某年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失效时间是()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D、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7日承诺发生时成立 E、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A、原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不能成立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双方合同成立 C、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D、我国《合同法》采发信主义,即要约人将要约置于自己控制范围以外时,要约即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