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将《刑名》篇分为《刑名》、《法例》两篇,始于是()
A、《晋律》
B、《北魏律》
C、《北齐律》
A、《晋律》
B、《北魏律》
C、《北齐律》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