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收入项目中不需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A、财政拨款收入
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C、财产租赁收入
D、股息收入
A、财政拨款收入
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C、财产租赁收入
D、股息收入
A、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得税 B、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C、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按现行税法规定,应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封闭式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 D、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可以征收个所得税
A、对实行汇总(合并)纳税的企业,应当将西部地区的成员企业与西部地区以外的成员企业分开,分别汇总(合并)申报纳税,分别适用税率 B、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凡减免税款涉及中央收入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的,需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C、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D、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10%计入收入总额 B、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C、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可以由地方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D、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部免征企业所得税 B、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D、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B、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