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首次向船舶签发ISSC证书前进行的审核。
A、初次审核
B、中间审核
C、换证审核
D、A或C
A、初次审核
B、中间审核
C、换证审核
D、A或C
A、A.丁公司首次向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7年6月5日 B、B.丁公司首次向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7年6月5日 C、C.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叭7年6月5日 D、D.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7年6月1日
A、船舶证书由主任验船师签发,检验报告由现场验船师签发 B、船舶证书及检验报告均由主任验船师签发 C、船舶证书及检验报告均由现场验船师签发 D、船舶证书由现场验船师签发,检验报告由主任验船师签发
A、购置外国籍一、二、三类船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增加运力的申请,并报经交通部批准 B、购置外国籍船舶后,应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取得其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 C、购置外国籍船舶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后,应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登记,取得其签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D、购置外国籍船舶取得船舶国籍证书后,经营国内水路运输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船舶营运证;经营国际运输的,于投入运营前15日向交通部备案文件。 E、购置外国籍船舶取得船舶国籍证书后,即可参与水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