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辖分行单笔金额折合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上的现金错款,需经省辖分行会计主管、分管行长审核并上报省分行会计管理部门会计主管、分管行长审批后方可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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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笔折合人民币1千元以下的,由支行行长或分行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授权 B、单笔折合人民币1千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的,报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C、单笔折合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的,报分行行长审批 D、单笔折合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的,报总行审批
A、个人客户单笔转账、汇划或取现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 B、个人客户单笔转账、汇划或取现金额外币等值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 C、个人客户单笔转账、汇划或取现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 D、个人客户单笔转账、汇划或取现金额外币等值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
A、1000;5000 B、5000;10000 C、10000;30000 D、1000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