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将例附于律后,律例并行的法典是()
A、唐律
B、宋刑统
C、元律
D、明律
A、唐律
B、宋刑统
C、元律
D、明律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A、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体例》和《大清新刑律》 B、《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 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 D、《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A、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刑统》在具体编撰上,仍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的敕、令分类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综合性的法典 C、《刑统》在条中又分门,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作为一门 D、《宋刑统》在篇目、内容大体上,与《唐律疏议》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