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合同中,双方未约定价款,未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则应当按照()的市场价格履行。
A、材料所在地
B、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C、合同签订地
D、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A、材料所在地
B、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C、合同签订地
D、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A、乙方不承担责任,按合同约定的承包价结算 B、在承包价款中扣除该部分工程的全部材料费和施工承包价 C、在承包价款中扣除该部分工程的全部材料费 D、双方协调后要扣除一定幅度的承包价
A、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B、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C、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文件 D、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A、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B、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C、工程量偏差超过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 D、工程量偏差超过15%引起相关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增加 E、《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价上涨引起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10%,超过部分的价格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