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效力冲突的协调和解决原则,又称为法的效力层次原则。下列选项中,符合法的效力层次原则的有()
A、宪法至上;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B、成文法优先于不成文法
C、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声明保留条款除外)
D、新法优先于旧法(同一主体制定);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同一主体制定)
A、宪法至上;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B、成文法优先于不成文法
C、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声明保留条款除外)
D、新法优先于旧法(同一主体制定);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同一主体制定)
A、法的效力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强制力或约束力 B、法律文件被制定并公布出来,于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就具有了法的实效 C、法的实效就是法的功能和立法目的的实现程度和状态 D、没有得到有效遵守的法,并不表明它没有效力
A、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法的实效指法生效的范围 B、法的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而法的实效指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C、法的效力是法律的强制力,而法的实效是法律实际上的强制力 D、法的效力讨论的是应然的静态的法的效力问题,而法的实效是分析实然状态的法所实现的程度
A、A.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类,民法属于普通法 B、B.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分类,民法属于私法 C、C.根据法的内容分类,民法属于程序法 D、D.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类,民法属于一般法
A、有助于明确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B、有助于明确守法范围、执法和司法依据 C、有助于明确法律文件发生效力冲突时的解决思路 D、有助于在处理案件中排除一切成文法以外的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