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以上的股东,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五
C、百分之十
D、百分之二十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五
C、百分之十
D、百分之二十
A、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B、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高管人员 C、银行业金融机构迁址 D、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
A、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5%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B、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10%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10%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C、保险公司的股东变更名称,上市公司的股东除外 D、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名称 E、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A、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 B、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C、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D、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