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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国家保障基本办学经费的同时,学校可以通过向学生收取学费收入,以及开展经营活动等方式来筹集教育发展经费。

更多“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国家保障基本办学经费的同时,学校可以通过向学生收取学费收入,以及开展经营活动等方式来筹集教育发展经费。”相关的问题
第1题

A、以教育税费为主,非义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为补充  B、以非义阶段学杂费为主,社会捐资集资办学为辅  C、以教育税费为主,社会捐资集资办学为补充  D、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以教育税费、非义教育阶段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 捐资集资和教育基金等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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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A、户口簿  B、正在接受非义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  C、身份证  D、非义教育学校开出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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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A、非义教育的学生  B、非义教育的学生的直系亲属  C、非义教育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D、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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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A、财政拨款予以保证  B、以财政拨款为主  C、以学杂费为主  D、坚决采用市场机制由学校自筹一部分  E、适当采用市场机制由学校自筹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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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简答题] 2006年,我国修订了实施了20年的《义教育法》,以下为法条部分内容: “国家实行九年义教育制度”、“义教育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则“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适龄儿童和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教育”的义”、“国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六章第四十五条提到“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教育经费”;在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对“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教育经费的”要由国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上述法条体现了《义教育法(修订)》(2006)的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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