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检验时,对船舶的焚烧炉检验是包括()
A、燃烧温度控制和停炉装置
B、燃烧室负压
C、失电报警装置和自动停炉装置
D、填充装置
A、燃烧温度控制和停炉装置
B、燃烧室负压
C、失电报警装置和自动停炉装置
D、填充装置
A、非油船在甲板上焚烧垃圾应有两人监视 B、不得在港元内用焚烧炉焚烧垃圾 C、未经港元航部门批准,船舶在港元内不得擅自用焚烧炉处理垃圾 D、船舶在航行中可以用焚烧炉焚烧任何船舶垃圾
A、确认使用消耗臭氧物质的装置安装和运行良好,且无消耗臭氧物质排放; B、确认所有要求发证的发电机已备有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并持有船用产品证书; C、确认船上设置的焚烧炉与持有船用产品证书相一致,并核查在明显的位置或焚烧附件设置警告和指示牌; D、确认燃烧室、泵和过滤器下的承滴盘安装正确。
A、船舶建造检验应由申请获得船舶法定证书的组织或个人向船舶检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B、船舶检验机构可单独接受船舶设计单位的船舶图纸审查申请。 C、首次申请建造检验的船厂,船舶检验机构应对船厂进行评估。 D、首次申请新船型建造检验的船厂,船舶检验机构应对船厂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