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已下落不明逾四年,经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乙、丙提出下列主张,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C、甲的出资应退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D、经乙、丙同意,甲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
A、甲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C、甲的出资应退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D、经乙、丙同意,甲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格
A、A.下落不明满2年的
B.下落不明满4年的
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2年的
D.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4年的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A、A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履行该合同 B、A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以甲是有限合伙人主张该合同对其不产生效力 C、甲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甲因该行为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