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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多选题】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以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A、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B、他人无偿取得的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C、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D、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E、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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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简答题] 案例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    基本案情:1990年,犯罪分子李某邻居尤某做黄金生意为由,向李某提出借款,承诺月息2分。李某除了自己积蓄借给尤某外,还从银行贷款给尤某使用。后尤某无力偿还贷款,李某只得自行负担债务本金。1996年底,陈某向李某借款,李某不仅自己为担保人从银行帮助陈某贷款,还自己名义在银行贷款后资金借给陈某使用。后因陈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李某不得不再次自行承担银行债务。李某借款给尤某、陈某使用过程中,为了归还到期银行本息,不断通过重新贷款或从他人处高息方式募集资金。后因银行规范了信贷制度,李某只得通过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方式募集资金,致使借款次数不断增加,负债数额剧增。  2008年7月,李某在周转困难情况下,不计成本向霍某、吕某等人采取高买低卖方式倒卖银行承兑汇票,疯狂套取银行贴现资金。最终债务数额成倍放大,李某无法募集足够资金支付到期债务,2009年5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定,李某为偿还到期债务,未经批准,高额利息和损失银行承兑汇票贴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达19.39亿元(案发时有938万不能归还),扰乱金融秩序,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作案手段:本案中,李某吸收公众存款,一是利用自己和家庭社会影响力,虚构各类借款事由和担保条件募集资金。为了获得资金,李某还提供虚假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同时伪造了所在国有银行支行印章加盖在出具借条上增加可信度;二是采取高买低卖方式倒卖银行承兑汇票。为了获得对资金暂时控制权,李某指使霍某、吕某从银行开具没有真实贸易背景承兑汇票,并且溢价购买再折价卖给他人套取银行贴现资金。  损失及影响:李某从事非法募资时间跨度较长,非法吸收对象人数较多,非法募资金额巨大,部分借款人本金无法得到清偿,经济损失巨大。李某在这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中最终身败名裂、锒铛入狱。同时,李某所在银行也有34人受到内部责任追究,中,开除1人,撤职7人,记大过10人、记过10人,警告6人。 请你结合上案情,从犯罪人和银行方面简要分析原因并从银行角度做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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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A、A.合伙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B、B.全部家庭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C、C.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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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A、合伙企业应先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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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A、合伙企业应先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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