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时,不须要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A、物业管理用房
B、物业管理档案
C、财务资料
D、物业公司的利润收入报表
A、物业管理用房
B、物业管理档案
C、财务资料
D、物业公司的利润收入报表
A、物业服务企业违法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 B、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C、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 D、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A、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 B、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 C、业主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D、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E、其它损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情形
A、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由甲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前期物业管理。业主于2003年8月开始入住,2005年5月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按照业主大会决议选聘了乙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乙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于2005年8月1日零时生效。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物业管理公司应于2005年8月1日前办理完成物业交接验收手续。甲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安排了该小区管理服务人员退场,但以部分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移交相应的物业管理资料,拒不配合物业交接查验。 B、2006年8月15日,顶层的20户业主发现房间在雨天渗水,于是联名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乙物业管理公司称这是因甲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所致,应由甲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之后,乙物业管理公司不再受理业主有关该问题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