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消费者协会联合对市场销售的电器商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某公司销售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区技术监督局与消费者协会联名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并没收了该公司的不合格商品,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种情况下,消费者协会的诉讼地位是()。
A、共同被告
B、证人
C、第三人
D、被告
A、共同被告
B、证人
C、第三人
D、被告
A、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区消费者协会对该区电器市场进行联合检查中,认为个体工商户甲销售的电器不符合质量标准,便共同署名对其作出罚款并没收所有电器的行政处罚决定。甲不服,决定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但他在去市工商局的途中不幸车祸身亡。其子乙遂于第二天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没有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该诉讼以区工商局为被告,要求被告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乙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没收电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追加区消费者协会为共同被告,同时驳回行政赔偿请求,要求原告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