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征税范围内的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是()。
A、吊扇
B、楼梯
C、楼梯扶手
D、饮水机
A、吊扇
B、楼梯
C、楼梯扶手
D、饮水机
A、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单独核算的附属设备 B、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未单独核算的配套设施 C、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旧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D、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零配件
A、从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计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B、房产原值应包括房产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C、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中央空调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D、纳税人购买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属于地价的组成部分,应计入房产原值征税
A、房产税从价计征仅对于会计账簿上记载的房产按计税价值征税 B、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房产没有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 C、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D、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由被投资方按从价计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