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行应遵循“()”原则,认真审核存款人上级法人、主管单位及关联企业的信息,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
A、存款实名制
B、认真负责
C、了解你的客户
A、存款实名制
B、认真负责
C、了解你的客户
A、开户行经办人对存款人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B、开户行经办人对存款人在变更申请书上填写的内容与存款人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对 C、开户行经办人审查变更申请资料完整无误后,在经办人(签章)处加盖经办人私章,并将资料及变更申请书交另一经办人复核 D、申请资料及变更申请书复核无误后,复核人在变更申请书“开户银行审核意见”栏签署具体审核意见,填写审核日期,加盖附件章及业务公章
A、须遵循“存款人申请,开户行(社)审核,管辖行(社)审批”的业务管理原则 B、存款人申请恢复支票业务,应已参加支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取得了考核合格的证明 C、恢复支票业务以二个年度为限 D、对于连续两个年度内均存在符合停止出售支票的条件的存款人,开户社(行)原则上不再受理存款人恢复支票业务申请
A、托收凭证的收款人户名、账号、开户行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户名、账号、开户行必须一致。 B、托收凭证的收款人账号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账号可以不同,但托收凭证的收款人名称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名称必须一致。 C、托收凭证的收款人开户行应是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开户行,或同系统其他银行。 D、托收凭证的收款人开户行应是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开户行,也可以是跨系统其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