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开展代理业务不得接纳下列哪些情况者为客户?()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曾在交易中有过重大损失的
C、未按照交易所规定提供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
D、机构客户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曾在交易中有过重大损失的
C、未按照交易所规定提供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
D、机构客户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A、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证明的复印件 B、完整填写《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 C、签订《委托代理交易协议书》及所有附属文件,开户保证金入账 D、客户代码申请完毕,交易资金进入指定代理交易专用账户后(应在黄金交易所代理账户打入交易保证金最低人民币一万元),经上海黄金交易所审批备案,交易所生成客户交易代码,开户完成。客户即可以进行自助或委托交易
A、质权人为交易所金融类会员,出质人为交易所会员及客户 B、会员及客户托管于交易所的黄金、铂金、白银等实物,可通过金融类会员办理质押业务。出质人应当对出质黄金、铂金、白银等实物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C、黄金、铂金、白银等实物质押,须由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交易所的职责是依据双方申请,协助办理质物转移手续 D、黄金、铂金、白银等实物在质押期内不得重复设置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