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A、A.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
B、B.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C、C.许可证正、副本
D、D.企业资质证明
A、A.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
B、B.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C、C.许可证正、副本
D、D.企业资质证明
A、大剂量的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 B、不同类型的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 C、未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 D、可能造成跨省界环境影响的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