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依法批准,进行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或者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的罚款;对违法修建的危害管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A、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D、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A、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B、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C、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D、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A、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B、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C、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D、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A、A、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B、B、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至50米和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100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C、C、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和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500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D、D、以上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