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不包含()项。
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C、按最高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C、按最高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A、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A、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B、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D、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A、判处有期徒刑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B、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C、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D、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A、甲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仍然享有出版的权利 B、乙被剥夺政治权利后即不能继续担任公司非领导职务 C、丙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丁在被剥夺政治权利后即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