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省区登记注册的出口企业收到跨境贸易项下人民币收入时,银行可按规定()为其办理入账手续。
A、直接
B、间接
C、外汇局核销
D、外汇局核准
A、直接
B、间接
C、外汇局核销
D、外汇局核准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B、《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D、《税务登记证》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A、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服务 B、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C、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D、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等,应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A、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B、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D、《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A、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提交核销凭证 B、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以人民币现钞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经银行签注的“现金进账单” C、以人民币结算的核销信息和以外币结算的核销信息应分开填报 D、核销单退税联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