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A、两个月
B、三个月
C、四个月
D、五个月
A、两个月
B、三个月
C、四个月
D、五个月
A、原申请已经被驳回 B、原申请已经被撤回或视为撤回 C、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届满后 D、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A、A.自收到专利局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说明现由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B、B.自收到专利局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C、C.自收到专利局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提交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D、D.自收到专利局处分决定之日起满二个月后向专利局提交意见陈述书,向审查员陈述自己具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指定期限
A、申请人应在收到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B、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日,登记日和公告日为同一日 C、专利权的生效日和社会公众可启动宣告无效程序之日为同一日 D、专利权自申请日之日起生效
A、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前提出 B、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授予专利权通知书起两个月内提出 C、在原申请已被驳回,在收到驳回决定之后三个月内未提出复审请求之后提出 D、申请人收到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之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