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7年度投资收益发生120万元,其中境内投资于居民企业分回收益8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15万元,境外投资企业分回收益25万元(被投资企业境外所得税税率20%)。境内生产经营所得30万元,该企业2017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A、A.32.5
B、B.25.31
C、C.12.81
D、D.23.75
A、A.32.5
B、B.25.31
C、C.12.81
D、D.23.75
A、甲居民企业2017年度与非居民企业发生了以下几笔经济业务: B、(1)1月初与非居民企业A签订3000万元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8%(同期同类金融机构借款年利率6%),因资金周转困难,经协商修改合同延期支付本年度利息,但当年已计提利息240万元计入企业财务费用科目,并在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全部扣除。 C、(2)1月初从非居民企业B购入一项专利权,签订的转让合同约定2月底支付全部价款500万元,因资金周转困难,至年底尚有200万元未支付,该专利权已于1月份投入使用.该企业本年度已按规定摊销5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3)7月从非居民企业c租入其在中国境内的商业用房,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年租金120万元,按合同约定已于合同签订当月支付全部租金360万元。 E、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A、甲公司应当自2017年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B、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为A市 C、甲公司应当于每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 D、甲公司2017纳税年度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