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制定法律的人“只考虑一个目的,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思想家是()。
A、哈特
B、培根
C、休谟
D、贝卡里亚
A、哈特
B、培根
C、休谟
D、贝卡里亚
A、A.甲认为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B、B.乙认为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C、C.丙认为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制定 D、D.丁认为司法解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A、公民个人违抗的那些法律,乃是被认为不正当地损害了他们根本利益的法律,其目的并非要世人关注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而是借此施加政治压力,以促使新法律的制定 B、公民个人认为按照某个法律的命令去做则是不道德的,或者认为不做那个法律所禁止的事则是不道德的,于是必须去违反法律 C、公民个人之违抗法律,不是因为该法律本身会产生不道德的结果,而是他们试图借机反对他们认为是不正当的个别法律,或者政府的某项政策 D、其目的是要世人关注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而非借此施加政治压力,以促使新法律的制定
A、甲说:“法律的制定也称法的创制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B、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C、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 D、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