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甲于2010年5月1日购买凭证式国债20100203,金额为10000元,该券种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3.73%,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该券种的计息规定如下: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和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6%计息;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1年不满2年按1.71%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52%计息。若客户甲于2010年10月1日提前兑取该笔20100203,则其资金帐户将收到的金额为()
A、10000
B、9990
C、9980
D、9900
A、10000
B、9990
C、9980
D、9900
A、2015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18日 B、2015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19日 C、2015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19日 D、2015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19日
A、投资者购买的储蓄国债(凭证式)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B、储蓄国债(凭证式)为记名国债,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 C、储蓄国债(凭证式)可以挂失、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更名和流通转让 D、提前兑取只能全额提前兑取,不能部分兑取
A、储蓄国债(凭证式)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客户到柜台上办理兑付手续 B、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日,核心业务系统自动转销总行储蓄国债(凭证式)投资本金及利息款项,并将应付客户的本息款项划转至相应客户账 C、储蓄国债(电子式)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客户到柜台上办理兑付手续 D、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日,核心业务系统自动转销总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本金及利息款项,并将应付客户的本息款项划转至相应客户账
A、凭证式国债须在当期发行结束日次日方可办理提前兑取业务 B、凭证式国债自购买次日即可办理提前兑取业务 C、储蓄国债(电子式)购买次日即可办理提前兑取业务 D、储蓄国债(电子式)须在当期发行结束日次日方可办理提前兑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