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自()开始实施。
A、2011年6月30日
B、2011年7月1日
C、2012年1月1日
D、2012年7月1日
A、2011年6月30日
B、2011年7月1日
C、2012年1月1日
D、2012年7月1日
A、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可以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 B、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向其实施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 C、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D、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
A、行政机关在周末实施行政强制 执行 B、行政机关在工作日午休期间实 施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机关依据规章实施强制执 行 D、行政机关对居民生活采取断电 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A、甲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负责人批准 B、乙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派出了3名执法队员 C、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经要求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 D、丁机关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
A、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还享有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