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类合同通过手工编号,即在主合同后添加三位字符。第三位为担保合同序号,仅有一份担保合同的,序号为()
A、0
B、1
C、2
D、3
A、0
B、1
C、2
D、3
A、可以是当事人各方都盖章的担保合同; B、也可以是担保人单方面出具的、具有担保合同内容的信函、传真等; C、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通过担保条款的方式表现出来; D、担保人和债务人签定的担保合同。
A、A.对于合同状态为“预登记”的情况,该合同与担保品已建立关联关系。注意此状态允许修改或删除处理 B、B.对于合同状态为“担保关系已校验”的情况,该合同与担保品关联关系已校验通过。注意此状态允许修改或删除处理,但修改后状态变为“预登记” C、C.对于合同状态为“生效”的情况,该合同与主合同校验通过。注意此状态不允许修改、删除处理 D、D.对于合同状态为“解除担保”的情况,主合同注销后,该合同与主合同取消关联关系。注意此状态不允许修改或删除处理
A、信贷业务主合同以及借款凭证中应正确填写最高额担保合同的名称与编号 B、信贷业务主合同项下的用信应发生在最高额担保债务发生期内,用信额度应控制在最高担保额度内 C、信贷业务主合同项下的用信品种应属于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的用信品种范围 D、最高额担保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农业银行应与担保人在最高额合同中进行特别约定
A、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 D、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如担保人有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