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E、5天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E、5天
A、麻醉、精神性药品的废弃物 B、放射性、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废弃物 C、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D、医院制剂配制中产生的,中药材废渣 E、普通医疗生活用品废弃物
A、死婴、死胎医疗废弃物处理。 B、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经产妇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后自行带回深埋处理。 C、委托医疗机构处理死婴、死胎,应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 D、可能感染传染性疾病的死婴、死胎,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再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E、死婴、死胎均应由产妇带回自行处置,不能交由医疗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