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24%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2008年执行的税率是()。
A、A.25%
B、B.20%
C、C.22%
D、D.24%
A、A.25%
B、B.20%
C、C.22%
D、D.24%
A、A.自2008年1月1日起,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2000元 B、B.自2008年3月1日起,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2000元 C、C.自2008年3月1日起,附加减除费用统一为2800元 D、D.自2008年3月1日起,附加减除费用统一为3200元
A、A.自2008年5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B、B.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C、C.自2008年5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减半征收印花税 D、D.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减半征收印花税
A、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B、自2008年10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C、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家庭唯一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D、自2008年10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家庭唯一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